加入党组织共有几个阶段具体要求(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一共有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
基层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由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审看递交程序。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审看入党申请书。主要审看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申请书基本格式是否规范;入党申请书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入党,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入党申请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入党申请书是否为申请人亲笔手写,签署日期是否与递交申请书日期基本一致。
3、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党支部接收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并审核通过后,开始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填写《入党申请人信息采集表》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与后续的相关资料统一装入党员个人档案。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党支部收到审核通过后的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当在1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记录谈话情况。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谈话的时间和方式;
(2)怎么谈话,谈了些什么;
(3)通过谈话了解到的有关情况,以及对入党申请人的总体看法。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记录整理并签名。
说明:未设立党小组的,不涉及党小组环节事项。不设支委会的,上列事项中组织委员工作由支部书记承担,相关内容与环节事项由支部大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