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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事项清单

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人气:29 发布时间:2026-05-20
摘要: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事项清单 为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政治引领、政治把关、监督保障作用,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前置研究讨论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


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事项清单

   为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政治引领、政治把关、监督保障作用,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前置研究讨论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党内法规及民政部《全国性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清单。

第一条 提升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履职能力

1.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政治把关、议事决策、监督执行、研判能力。

2.健全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法依规进入协会管理层,夯实参与决策组织基础。

第二条 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基本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

2.履行政治把关、监督保障职责,对协会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全过程进行审核把关。

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协会依法自治有机统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促进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第三条 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把关重点

1.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

2.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要求。

3.是否有利于协会、行业及会员单位高质量健康发展。

4.是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会员、职工合法权益。

5.是否严格遵守上级党组织工作纪律、制度规定及党建工作要求。

第四条 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一)重点参与决策事项

1.党组织书记进入协会管理层,参加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秘书长)办公会等各类议事决策会议。

2.健全落实党组织与协会管理层工作会商、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原则上于每季度首月上旬组织开展,可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3.换届工作由党组织书记担任换届选举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或副主任(副组长),履行相应职责(含届中负责人的调整)。

4.章程制定与修订、会费标准制定及调整(按规定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5.机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住所变更,以及注销、终止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6.理事(常务理事)、监事、负责人产生办法的制定与修订(按规定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7.理事(常务理事)、监事、负责人的选举与罢免(按规定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内设机构人员选配工作。

8.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财务报告审议工作(按规定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9.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审议的各类议案、工作报告、重要议题及年度工作报告审议事项。

10.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设立及负责人人选推荐工作。

11.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捐赠及接受捐赠相关事项。

12.重要资产处置、重大风险防控等工作事项。

13.行业自律规则的制定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4.重大改革举措与协会、行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总体规划的研究制定。

15.年度重点工作谋划部署、专项工作推进实施。

16.重要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则的制定、修订与废止。

17.涉及会员、职工切身利益及权益保障的重要事项。

18.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公益服务、社会治理项目等的规划与实施。

19.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制定会员帮扶实施方案。

20.健全企业维权机制,落实反垄断、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相关政策。

21.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22.服务规范、岗位准则、质量管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配套细则的制定完善。

23.市场拓展开发、区域协同发展相关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

24.行业人才引育、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扶持政策研究制定。

25.重大论坛峰会、行业展会、内部评优表彰等重要活动筹办工作(含必要的审批报备工作)。

26.产学研、重大学术交流、成果展示推广、对外合作交流等业务开展事项。

27.行业纠纷调解、商事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及相关决策。

28.行业重大风险研判防控、预警机制搭建、风险处置方案制定。

29.安全生产管理、应急体系建设、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0.评优评先人选、“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及重要荣誉授予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其他需要党组织前置研究的重要事项

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和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及其他事关发展全局、行业稳定、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党组织参与决策方式与意见建议落实

1.党组织对重大事项实行前置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协会对重大事项在提交会议表决前,须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建议。

3.协会对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认真研究吸纳,不予采纳的须书面说明理由。

4.党组织与协会对重大事项存在分歧、经充分沟通仍难以达成一致的,党组织按程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六条 党组织参与决策议事程序与痕迹管理

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事项,通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开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流程,形成规范会议记录并完整存档备查。

            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党支部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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