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商、协会到底应该是重“商”还是重“会”?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853 发布时间:2021-12-17
摘要:行业商、协会到底应该是重“商”还是重“会”?
行业商、协会到底应该是重“商”还是重“会”?
通过对行业商、协会(以下简称商、协会)工作实践的研究发现,在商、协会界对于商、协会发展理念的认知中一直存在着两种“主义”,一种是“重商主义”,另一种是“重会主义”。
这些年商、协会界谈论各种各样的发展思路,无非不过都是围绕着这两种理念进行延伸,“重商主义”主张通过创收促进商、协会发展,“重会主义”主张完善商、协会平台建设和积极服务来谋求发展。这两种理念表面上看似乎充满矛盾,但在绝大多数的商、协会当中都是相互交融在一起的,并且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一旦这两种理念在商、协会内部被打破了平衡,就会给商、协会组织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思维决定行为,意识决定方向”,所以商、协会选择的发展理念不仅决定着商、协会发展的方向和路线,更决定着商、协会发展的未来和结果。
现在就来分析一下这两种商、协会发展观念的区别,以及在这两种观念影响下带给商、协会组织不同的发展境遇,希望商、协会界人士能够更加理性、更加辩证的去思考商、协会自身发展的理念和路线!
有人说“商、协会”是因为先有“商”才有的“会”,成立商、协会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会员企业商业经营活动而服务的,所以商、协会要将“商”作为商、协会发展的重点,商、协会的一切工作和行为都要围绕着“商”字做文章,比如认同商、协会参与者加入商、协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所以要帮助商、协会参与者开拓业务增加收益;比如主张将商、协会商业化、经营化,所以提倡利用商、协会资源转换来创收作为商、协会自身重点发展的方式;比如主张商、协会要参与项目投资甚至组织会员集体投资,以投资获得的部分收益来回馈商、协会发展。“重商主义”之所以在商、协会界大行其道,就是因为商人逐利的本性使然,很多商人都以追求商业利益为目的来参与商、协会,“在商言商”也就成为了很多参与者对商、协会组织最看重的诉求,所以“重商主义”本质上就是“重利主义”,以利为先、以利为重都是“重商主义”的特征,我们不想去评述这种观念的对与错,但“重商主义”很容易发展成为“唯利主义”,这对于商、协会组织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们只想引用一句古语“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逐利为目标的商、协会参与者最终会因逐不到利而离开商、协会,以逐利为发展目标的商、协会也许最终也会因逐不到利而消亡!
成立商、协会的目的和宗旨,的确是为了促进经济和商业发展,这点毋庸置疑,但促进经济发展仅仅是商、协会的功能之一,不要忘了商、协会的法定性质是社会组织,商、协会除了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服务于社会发展,这个“社会发展”包括社会治理、社会和谐、社会秩序、行业自律、行为规范、慈善公益、公序良俗等全方面的发展。
商、协会无论是要服务经济发展或者社会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商、协会组织的平台作用,因此商、协会是通过“会”来聚集人脉的,也是通过“会”来促进交流互动的,更是通过“会”来实现资源整合的,这个“会”不仅仅代表的“开会”、“集会”和“聚会”,更深层次代表的是“汇集”、“汇聚”、“凝聚”的含义。所以“重会主义”认为商、协会组织应该发挥好平台作用,做好应有的服务,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商、协会平台自身的建设上,比如主张扩大会员队伍,提升商、协会参与者的质量;比如主张完善制度建设,科学规范的运营商、协会;比如注重商、协会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的打造,为商、协会参与者树立好的形象和口碑;比如主张积极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互动交流机会;比如主张深入会员了解会员,然后再服务会员、帮助会员。
商、协会的“重会主义”更接近“重义主义”,提倡商、协会参与者要摒弃“功利”思维,应该“先义后利、义利并举”,看重的是通过商、协会平台的互动给参与者带来的情谊、情感、诚信、仁义、正义、关怀、互助、影响力以及荣誉等其他追求,而不应该只将追求经济利益作为参与商、协会的唯一动机。
“商、协会存在的价值”和“加入商、协会的作用”这两点永远都是商、协会自身以及商、协会参与者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商、协会平台本身的主导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一定都是希望将商、协会发展好、建设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商、协会的价值,才能都有所收获。作为商、协会参与者来说谁都希望商、协会组织能够为自己带来“名利”或“情义”上的收获,从而才能更有激情和动力去参与商、协会和奉献商、协会。
“重会主义”和“重商主义”两种理念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商、协会存在的价值”和“参与商、协会的价值”,这两种理念上的区别其实就是在实现相近“价值观”路径选择上的区别,“重会主义”注重的是商、协会自身的发展和建设,并希望通过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管理、精心的运作让商、协会健康稳定发展并壮大,从而通过商、协会强大的平台作用和优质的服务来帮助参与者的共同发展和进步;但“重商主义”更看重的是商、协会平台给参与者带来直接的商业利益,所以希望商、协会要为参与者多做“促商”、“增利”的事,从而让商、协会参与者有更多的动力和积极性来参与商、协会、来发展商、协会。为了商、协会组织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我们提倡“重会主义”但同时也要包容“重商主义”,提倡“重会主义”既是遵循商、协会组织的“非营利性”的法理基础,同时也是发扬和传承“先义后利”的儒家思想;包容“重商主义”不仅是因为商、协会要理解商人“以商为业”“以商为本”的特性,更因为对于商人的角色而言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既是本能又是职责。
四、“重会主义”和“重商主义”将在交融和辩证中推动现代商、协会砥砺前行!
对于现代商、协会组织的整个组成体系来说,无论是商、协会主导者、管理者、服务者或是参与者,每个人由于自身的环境和角度看待商、协会观念都不尽相同,也许在观念上其实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是每个人立场和出发点不同而已。就商、协会的管理者又是服务者的角色而言,一般是“重会主义”者,因为搭建一个健全、完善、团结、凝聚、稳定且能够聚情聚义的商、协会平台本就是自己的工作职责。但反过来也要换位思维,对于商、协会的参与者而言加入商、协会有欲有求再正常不过了,如果商、协会不能给参与者带来任何价值,商、协会的存在又有何意义呢?
有人认为“重商主义”是务实的,因为处处考虑到了实际利益、实在的好处,可是人人都带着逐利和功利的目的来参与商、协会,这样的商、协会不仅会让人反感更是不会长久的;有人认为“重会主义”都是务虚的,做的都是形象工程,不能给会员企业带来直接利益,可是虚中有实,也许在参与商、协会中获得的人脉、信息、技术知识和情义足以改变一些参与者的命运。
所以,商、协会组织要在这两种“主义”当中寻求平衡点,不能一味地强调“重会主义”而忽略“重商主义”,当然更不能盲目的推崇“重商主义”而否定“重会主义”,商、协会只“重会”而不“重商”,商、协会终将淡然无味并逐渐失去发展动力,但商、协会只“重商”而不“重会”,商、协会必将迷失方向。
对于商、协会来说如何去发展商、协会和建设商、协会都是需要商、协会集体智慧和力量的,商、协会选择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就会走上什么样的发展“路线”和“方向”,所以商、协会正确选择发展的理念才是保证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对于商、协会参与者而言要想参与好商、协会,除了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和精力,还需要拥有一个诚挚而健康的心态,同时更需要对现代商、协会组织有理性和全面的认知,只有这样才能在参与商、协会中找到感觉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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