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支部应知 】
基层党委谋划与推动党支部工作常见的方法与措施
1. 合理设置党支部。结合实际,以单位、区域为主设置党支部,创新设置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等。
2. 研究批复 / 准(备案)支部相关工作。
①关于党支部成立的申请(批复时间不超过1个月);
②根据工作需要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③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
④指定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⑤批准党支部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副书记;
⑥对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进行备案;
⑦确有必要时指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定期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
3. 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履行相关职责。
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②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③党委书记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
4.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①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
②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5. 培养选拔党支部书记。
①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②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
③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④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⑤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6. 党支部工作纳入党委巡察、列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7.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8. 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9. 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
10. 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对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备案;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个学时,一般由县处级单位党组织实施);对支部委员会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审批党支部报来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入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对预备党员进行审批;对追认党员情况进行审查;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接收党委组织部门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计划;等等。
除以上明确写入党内法规的工作外,基层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谋划与推动,常见的还包括建立党支部层面的制度规范、选树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组织评选及向上推荐)、谋划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党支部建立工作品牌、支持党建指导员工作并为其提供工作场所、便利条件等等;另外,基层党委还可以针对党支部层面需要落实的工作,如“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统一提出工作要求、统一设定专门主题等。
总之,党支部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共同用力,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